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日益普及,Longboat Key市的市委员会和工作人员开始关注该市人行道上的安全问题和空间意识。在最近的一次研讨会上,规划、分区和建筑主任艾伦·帕森斯向委员会介绍了与自行车和人行道使用相关的现行条例。焦点是人们对速度和行人以及自行车骑行者之间增强意识的担忧。
镇上的法规规定骑自行车的人必须给行人让路并发出听得见的信号。此外,所有自行车必须配备一个正常工作的声源装置,比如铃。除了这些规定之外,市规定人行道自行车的速度限制为每小时10英里。为了确保遵守这一限速规定,标志已经战略地放置在墨西哥湾大道上,大约相距一英里,提供有关超车规则的信息。此外,最近又增加了一块额外的标志,清晰地说明了每小时10英里的速度限制。
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日益流行,委员们对人行道上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的安全和得体礼仪提出了担忧。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了解电动自行车的不同类别至关重要。一类电动自行车是辅助踏板的,最高时速可达20英里。二类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速度也是20英里,但包括一个节流阀和辅助踏板功能。另一方面,三类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稍快,可达28英里/小时。超过这个速度并以超过28英里/小时的速度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视为机动脚踏车,并且不得在人行道上行驶。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颁布的法令赋予了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相同的权利和特权。尽管地方政府可以制定关于电动自行车使用的条例,但佛罗里达州交通部已经告知Longboat Key市的工作人员,他们不能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人行道或墨西哥湾大道的州道权属上行驶。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并确保安全,市官员正在探索提高人行道自行车每小时10英里速度限制的执法方式的选项。尽管执法面临一些挑战,但委员们一致认为加强对居民和游客的宣传,以及更新的标志,清楚地指示速度限制,是重要的措施。
通过在人行道上培养警觉和合作文化,Longboat Key市旨在为所有行人、骑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人打造一个更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