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新的加州法案旨在打击销售“调速套件”,这些套件可以修改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使其不再符合电动自行车的相关法规。这项名为AB 1774的立法已由加州众议员Diane Dixon提出,并目前正在等待州长的批准。
根据现行加州法律,电动自行车根据其最高速度进行分类。 Class 1电动自行车在骑手踩踏时可以帮助其行驶,最高速度为20英里/小时。Class 3电动自行车最高速度可达28英里/小时,并配有车速表。修改电动自行车的速度不仅违法,还存在安全风险。
Dixon的法案旨在保护社区并促进安全骑行实践,禁止销售允许对电动自行车速度进行改动的装置。通过执行更严格的规定,立法希望确保电动自行车始终在规定的速度范围内安全行驶。
今年早些时候,橙县大陪审团敦促城市制定各自的电动自行车规定,因为该县的政策和执法存在差异。电动自行车的使用激增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加强对这些交通工具的监管。
AB 1774的合著者之一,众议员Cottie Petrie-Norris,支持加强电动自行车行业安全和标准化的努力。
随着州长考虑AB 1774,该立法反映了在快速发展的电动自行车领域平衡创新和安全的持续努力。通过限制对电动自行车速度的未经授权的修改,加利福尼亚州旨在推广负责任的骑行实践,为骑手和行人创造更安全的环境。